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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3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开课通知

日期: 2023-05-25 10:59:12 作者: 刘小小

2023年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开课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课程学习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和国务院《国家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全面提升我省执(从)业药师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现将2023年全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课程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方式

2023年我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仍采取网络教学方式。

二、学习要求

执(从)业药师应按要求参加网络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即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可获得本年度学分证明。

三、参加学习人员

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包括2022年新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人员)。

四、申请报名和学习流程

1.登录。在网上登录“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网站(http://www.lnszyys.com)或在微信公众号上查找“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登录。

2.注册及信息确认。未在管理平台注册的学员,请先填报《辽宁省执(从)业药师基本情况调查表》完成注册,提交后即可登录;已在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的学员,进行个人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即可登录。登录初始密码为“1111”,登录后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

3.选择课件。进入“登录”页面后,请点击“2023年继续教育报名”,选择学习课件,提交后学员不能自行变更所选课件。

4.缴纳学费。为减轻学员负担,网络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和客服费用均由辽宁省药学会承担,学员仅需向施教机构缴纳教学成本费120元。

5.开通学习。施教机构收到学费后,为学员开通学习系统。

6.考核办法。每个网络教育课件均附带一套网上考试题,学员在完成课件学习后,经考试合格者,即获得该课件相应学分。获得专业课20学分和公需课10学分,即可完成当年继续教育课程学习。

7.学分证明打印。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合格人员,可在7个工作日后打印辽宁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2023年度学分证明。

五、学习使用的软硬件要求

1.计算机硬件(最低要求):处理器:奔4—1.6G;内存:512M;硬盘:40G;显示器:彩色显示器支持1024*768分辨率;宽带互联网。

2.计算机软件:Flash player 最新版本。操作系统:推荐采用Windows7,最低要求为WindowsXP。IE浏览器:使用Internet Explorer 10.0及以上版本。

3.手机要求有照相功能、可接收信息的智能手机。

六、学习时间

2023年4月18日至 2024 年1月31日为本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本年度报名申请参加学习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七、其它

1.学分自动登记在网上个人信息中,学员可自行查询所修学分。

2.学员选择课件后,可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进行多次学习、参加考试,直至考试通过,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3.学员若未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完成学习或考试,施教机构将保留学习进度一学年,学员需在下一年度课程开始后完成学习或考试。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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