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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日期: 2020-11-05 14:50:21 作者: 刘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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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上述保修范围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发承包双方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条例规定的期限,但可以延长。

【真题】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014】

A.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B.5年

C.2年

D.2个采暖期、供冷期

【答案】A

【解析】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真题】某场馆工程的质量保修书的保修期限中,符合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是()。【2011】

A.主体结构工程为10年

B.供热与供冷系统为3年

C.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D.有防渗漏要求的房间和内外墙为2年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供热与供冷系统约定保修期为3年,必定包含有两个采暖期,符合法定的最低期限。

【考点】质量保证金

1.概念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预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预留比例(5%)

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3.返还

(1)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2)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真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2015】

A.3%

B.5%

C.10%

D.15%

【答案】B

【解析】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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